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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校管理大数据分析与应用研究中心章程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5-10-17 浏览次数:

安徽高校管理大数据分析与应用研究中心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中心性质

安徽高校管理大数据分析与应用研究中心是我省高等教育领域内的咨询服务、资料信息建设、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科学研究的省级智库机构

第二条 指导思想

建立一个“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高校管理研究平台

第三条 中心目标

研究中心目标体现在三个层面:

第一层面,面向政府。作为第三方,主动参与到安徽省重大高等教育政策相关的调查研究、咨询论证中去,为安徽教育管理部门落实国家政策、制定我省高等教育发展方略、完善现有管理制度和施政手段提供充分的科学依据;

第二层面,面向高校。为高校综合改革提供服务,用最新的研究成果推动高校管理理念和高校治理模式的不断进步,进而为实现高校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切实可靠的智力支持;

第三层面,面向公众。定期对外发布的研究报告,能够成为外界获得安徽省高等教育信息、了解高校管理政策、理解高校发展定位与目标的重要媒介,从而引导社会舆论对安徽高等教育事业的大力支持。

第四条 中心任务

研究中心与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和省内外高校保持密切联系,坚持问题导向,充分挖掘大数据信息,对数据进行综合分类整理,促进高校传统管理职能转变,梳理高校管理与政府决策之间的关系,为安徽省高校“双一流”建设提供支持。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机构设置

安徽高校管理大数据分析与应用研究中心为咨政服务实体,中心设专家顾问委员会、名誉主任、主任、副主任。下设办公室、研究中心、数据中心等。

第六条 专家顾问委员会

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主要是高等教育领域的专家、教授,还包括相关政府机构的人士。专家顾问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对中心的研究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监督。设主任一名,副主任1~2名。

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由中心主任提名,中心超过2/3的专职研究人员选举同意确定。

专家顾问委员会主任经全体学术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

专家顾问委员会副主任由主任提名

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每4年一次换届,每届更换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专家顾问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学术委员的增补,由主任提名,全体委员的2/3同意确定。

第七条 中心名誉主任、主任、副主任

安徽高校管理大数据分析与应用研究中心设名誉主任一名,主任一名,副主任2~4名。

第一款:研究中心名誉主任由国内外著名学者出任,其责任是对中心的工作给予总体指导。

第二款:研究中心主任由校长任命,中心主任应为省内高等教育领域著名学者,具有高级职称。中心主任一般不超过65岁,任期不少于3年,连聘连任不超过3届。对任职期间连续出国或病(事)假4个月以上的主任,应及时调整。中心主任全面负责中心的具体工作,可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由副主任和办公室、研究所、数据中心主任等参加的工作会议;

2.负责向教育厅、淮北师范大学领导汇报工作;

3.负责联系与国内外智库研究机构、国内外著名学者的交流与合作;

4.负责咨政课题及研究项目的审定;

5.负责政府部门的工作联络;

6.组织实施研究规划。

第三款:中心副主任由中心主任聘任,副主任应具有高级职称,副主任应协助主任做好中心的工作。

第八条 中心办公室

安徽高校管理大数据分析与应用研究中心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一名,办公室秘书一名。

办公室主要负责中心的服务支持。负责中心的文秘、联络、接待、刊物管理、工作报告、会议管理、档案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以及研究中心印章的管理等。

第九条 中心研究所

安徽高校管理大数据分析与应用研究中心分设4个研究所,分别为: 。每一个研究所设主任一名。

安徽高校管理大数据分析与应用研究中心各研究所主要组织负责本领域的研究工作,并有效地在中心内部形成各研究所通力合作、在中心外部形成国内外相关机构、研究人员全面合作的局面。

第十条 中心实验室

安徽高校管理大数据分析与应用研究中心办公室设实验室主任一名(兼职),管理人员1名。

实验室主要职责是管理好计算机房,并建设和管理好研究中心的网站。

实验室同时负责中心数据库工作的建设。

第十一条 数据中心

 

第三章 学术研究队伍

第十二条 研究队伍构成

安徽高校管理大数据分析与应用研究中心设专职研究人员和兼职研究人员,学术队伍由专职和兼职人员共同组成。

第十三条 专职研究人员

专职研究人员,在技术创新研究方面起示范作用,在中心其他成员与中心的联络交流中起骨干作用。各研究所主任由专职研究人员担任。

第十四条 兼职研究人员

中心聘请国内外高校中从事技术创新研究的专家、教授、学者,相关政府机构和著名研究院所的研究人员组成较固定的兼职研究人员队伍。由研究中心颁发中心兼职研究员聘书。

第十五条 兼职研究员聘任制度

第一款 兼职研究员必须是从事与中心研究项目相关研究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

第二款 兼职研究员的任务是指导和参加研究中心的研究工作,参加研究中心的学术及信息交流工作;

第三款 兼职研究员由安徽高校管理大数据分析与应用研究中心聘请,经兼职研究员所在单位同意,上报淮北师范大学人事处,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准后可聘请;

第四款 兼职研究员实行聘任制,每期三年,期满后如工作需要可以延聘;

第五款 兼职研究员不享受淮北师范大学正式职工待遇。

第四章 智库研究活动原则

第十六条 研究活动制度化的原则

中心于每年3月发布研究课题,其研究成果按照项目计划呈交。

第十七条 聘任制与集中分散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中心采取专职、兼职研究人员聘任制,研究工作采取集中规划、分散实施、统一汇总的管理方式。经协商聘任的研究人员利用自身及各自单位的研究条件,充分发挥优势。研究中心为研究人员提供最新信息和资料。淮北师范大学为查询资料及相关工资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八条 短期与长期研究项目相结合

安徽高校管理大数据分析与应用研究中心除完成每年一度的研究任务外,同时要抓住前沿理论和对我省高等教育发展关系重大的基本问题开展长期研究,保持一定的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的投入比例。

第五章

第十九条 本章程从20160101日开始实施。

第二十条 本章程实施三年后,可依据情况的变化和工作的需要进行适当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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